缓刑四个月,秀屿10月20日,首例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醉驾秀屿区审结的被判首例“醉驾入刑”案。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月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
(作者:汽车电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