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法院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小三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旬老“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汉化婚原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无效。
不久后,记结老王以虚假的配妻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昨日,告上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两人婚后生育子女,在结婚登记时,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
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经查,属无效婚姻。近日,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法官说,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