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刘某经营的公开食品店内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2月14日,审理售销售明知掺有有毒、起销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品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汉阴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汉阴害食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法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以安为先”。公开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被告人刘某在从事食品销售过程中,经鉴定,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
“民以食为天,本案的宣判,提醒食品行业从业者应牢记食品安全底线,该部分食品中确实含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不得检出的成分。也有效震慑了其他潜在违法者,有害食品罪案。依法判处刘某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