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秀屿10月20日,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醉驾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拘役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醉驾入刑”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首例缓刑四个月,醉驾